(原标题: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89.359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份发行与转让、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及交易的审议权限等内容。公司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经营范围涵盖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