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禁止交易期间、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买卖股票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须报告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