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吉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33)董事会宣布,邝振忠先生已辞任公司秘书、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4条的授权代表以及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月9日起生效。邝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需股东或联交所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同时宣布,谭式为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1月9日起生效。谭先生持有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为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并持有香港公司治理公会颁发的执业者认可证明,具备相关专业经验。董事会感谢邝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并欢迎谭先生履新。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胡兰英女士、李奇智先生及杨越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淑兰女士、袁慧敏女士及区瑞强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