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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AX-WP(00100.HK):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MiniMax Group Inc. 更新了其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26年1月9日生效。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每股一票投票权,B类普通股每股十票投票权,两类股份在股息、资本回报等方面权利相同。B类普通股仅可由创始人或创始人控股公司持有,并在特定情况下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包括持有人身故、不再担任董事、丧失行为能力或转让投票权等。B类普通股转换机制及不同投票权架构受联交所规则约束。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利、董事职权、股东大会程序、股份转让与注销、股息派发、审计安排等内容。董事会须设立提名委员会和企业管治委员会,且企业管治委员会须每年审查B类普通股持有人资格及合规情况。公司可在满足条件时通过特别决议案进行自愿清盘或以存续方式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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