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成员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银行风险、合规与财务状况,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议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评估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审查管理层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主任委员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费用由银行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供委员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