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程序提出建议,拟定薪酬管理制度、中长期激励计划,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赔偿安排等事项,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费用由银行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事机构保存,供委员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