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限制性条款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董事会负责监督落实,财务管理中心和内控审计中心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对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法采取清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