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8日,执行人员接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该公司于2026年1月7日买入100股普通股,总金额为2,013.0000元人民币,成交价均为20.1300元;同日卖出1,300股普通股,总金额为26,077.0000元人民币,最高价为20.1100元,最低价为20.0500元。买入交易系为进行既有追踪指数ETF的交易,卖出交易系为建立新的追踪指数ETF,相关证券占已发行该类别证券少于1%,且占该篮子证券或指数价值少于20%。上述交易以人民币进行,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身账户操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