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香山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发行价格调整为24.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530.0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均胜电子承诺全额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减持计划并承诺锁定期36个月。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不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