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广州生产厂房建筑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保宝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61)于2026年1月7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与承建商广州中豪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建筑协议,就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丰北路628号的生产厂房进行建筑及翻新。项目包括兴建化妆品车间、仓库、设施房、固废房及配套楼宇设施(如排水、电力、消防及通风系统),用于生产日化、塑料制品及气雾剂产品,并实施安全提升改造。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00元(约38.3百万港元),由双方经公平磋商厘定,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及银行借款。预付款为合约金额的10%(人民币3,480,000元),于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并在后续月进度付款中逐步扣减。月进度付款按完成工程价值的85%计算,扣除预付款分期返还部分及合约总额3%的保留金。工程预计于2026年7月29日前竣工,保修期为经认证竣工日期后两年。保留金分两期退还,分别于竣工后第一和第二周年退还2%和1%。该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