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35,923,567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总股本的5.56%,办理完毕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述股份已划转至“福达集团-中德证券-25福达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德证券为名义持有人。本次登记后,福达集团直接持股比例由47.58%变为47.58%,通过专户间接持有5.5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