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预计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