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6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6年1月5日进行多项交易。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71,800股,总金额11,044,63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3.70至153.90港元。同时,因相同原因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71,800单位,总金额约10,672,444.96港元,成交价均为154.0149港元。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两笔,分别买入214股及220股,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本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之关联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