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就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出席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39%,网络投票无人参与。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比100%,反对和弃权均为0。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