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超隆光电相关人员的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保证人孙平珠、李灯琪等人需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11,536.78万元。保证人已出具还款计划,分四期偿还,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284.60万元,尚有部分未履行。公司已多次催收,并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