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5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6年1月2日进行多项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及相关Delta 1产品。交易包括买入90,100股普通股,总金额为13,833,180.00港元,价格介乎153.40至153.90港元;另因客户驱动的买卖盘引发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共卖出若干Delta 1产品,累计金额约13,558,203.45港元,成交价均为153.7210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买入两笔普通股,分别为214股和220股,金额分别为24,057.52港元和27,506.29港元,价格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