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1973民终9219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及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威亮电器和公司分别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8,166元和322,873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除本次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