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因未及时披露其控制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并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和收购管理相关规定,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林长春需在10个交易日内整改,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