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持有、变动申报、信息披露、禁止买卖情形、减持限制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其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并需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的信息申报与披露义务。同时明确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