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年度ESG报告等,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设在投资发展部,负责日常事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