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相关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均在细则中明确。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