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对中介机构因重大过错导致年报差错的,公司可依法追究其责任。该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