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31日进行了多项衍生工具交易,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交易性质包括订立衍生工具合约及行使衍生工具权利。相关参照证券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股份,合计订立衍生工具合约涉及证券数目为37,800股,参考价均为153.6856港元,总支付金额约为5,009,520.64港元。另有两笔行使权利交易,分别涉及214股和220股,参考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交易后合计持有相关证券数额为818,726股。交易为本身账户进行,且该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