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2025年12月31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兰州中院提交《监督报告》,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均已符合。兰州中院同日作出裁定,认定《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投资款403,763,890.00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偿债现金已清偿或提存,转增股票已完成登记并划转至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