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