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议。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均符合创业板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