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俊峰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及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发布,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方式等内容。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南京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0029%;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80%;网络投票A股股东618人,代表股份1.4990%。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合法。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审议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