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审查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确认候选人符合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专业知识及履职所需的时间与精力,无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满足独立性要求。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同意将其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H股在港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886),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