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 -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76)于2025年12月31日公布,由于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集团与广州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公司”)订立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该等新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该等新管理协议分为交付前及交付后物业管理服务两类,涵盖多个集团物业项目。管理公司由朱女士持有90%权益,而朱女士为董事会主席朱庆凇先生之女儿及执行董事朱沐之先生之侄女,因此管理公司构成公司关连人士,相关交易属持续关连交易。鉴于协议性质相似且与同一关连人士订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合并计算。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900万元(约2100万港元),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