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的职责、组成及运作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重大财务政策、监督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审议内控评价方案、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监控财务不当行为、制定举报政策、对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需过半数委员通过。相关工作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在公司网站及上市地交易所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