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