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空缺期间安排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