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中国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46)发布了经修订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于2005年7月20日设立,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董事提名政策,评估董事继任计划,并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多元化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须不少于三名,其中大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定人数为两人,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公司秘书担任会议秘书。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要求员工配合,并可聘请外部专业顾问。职责涵盖物色合格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检讨非执行董事履职时间与表现、协助董事会绩效评估等。委员会需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检讨结果,并在年度报告中汇报其活动及任命程序。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并供董事查阅,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决策与建议,并将职权范围刊登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