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政策制定及相关审议事项。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物色并推荐董事人选,审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董事继任计划建议,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拟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并监督实施。委员会有权检讨执行董事及高管因职务终止所获赔偿的合理性,确保不出现自我利益冲突。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相关决议报董事会审批。规则还规定了回避表决、保密义务及与董事会的沟通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