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旨在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由3至5名董事组成,不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提名董事候选人、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检讨薪酬架构及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审议股份计划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规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