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版)》,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等相关事务。委员会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必须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查银行风险与合规状况、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程序;审查内控制度,审计重大关联交易;对外聘审计师的聘任、薪酬及独立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监督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等披露文件的完整性,并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事项及审计调整等内容;确保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协调;检讨员工匿名举报机制;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并在必要时提议解任或采取法律行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规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