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提出任免建议,制定薪酬、奖惩及考核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制定或修改股权激励计划等制度,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策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材料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