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需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相关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