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ESG管理工作。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设战略与ESG工作组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