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与任职资格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提名董事人选、建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评估董事履职情况、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及继任计划等。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决策、表决、回避机制及工作评估等内容,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