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