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规范董事会提案管理流程。办法明确提案范围涵盖董事会、股东会职权事项,提案人包括董事长、董事、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提案分为治理层和经理层两类,分别由不同流程提交并经法律合规、信息披露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发会议通知。涉及重大事项需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案接收、审核、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提案内容须完整,包含目的、内容、可行性、作价依据、经济效益测算等要素,并附相关文件。董事会决议后,需及时披露信息,执行部门应报告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