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资格审查、表决规则及选举程序等内容,并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