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中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范围涵盖经营方针变更、重大投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资产冻结、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规追责等内容,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及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