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权利义务及工作条件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名,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提名、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