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5年12月29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法院提交报告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重整投资人已全额支付投资款2,239,117,683.60元,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已完成分配或登记预留,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已清偿或资金已预留,破产费用已支付完毕。法院于2025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管理人监督确认执行符合完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