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