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适用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48)发出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大会将于2026年1月20日上午十时正于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会议室1号厅举行,或其任何续会。本次会议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股权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并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若股东为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授权人士签署。该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须最迟于大会或其续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公司在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届时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