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职权,并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条件下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会议提案、表决、记录、档案保存等程序要求,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