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即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进行,得票多者当选,若出现票数相等影响当选名额,则需再次投票。细则明确投票有效性、计票程序及当选原则,并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